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及时反映新时期托幼机构保教改革动态,交流保教实践成果,帮助基层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升保教质量,本刊继续征集“托幼微论坛”栏目稿件。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来稿要求
(一)题目:建议在论文定稿之后精心拟订文稿主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应同时提供题目的英文翻译。
(二)署名:一般不超过5人,并对应简介所在单位、省市和邮政编码。
(三)摘要及关键词:应同时精心撰写提供中英文的论文摘要与关键词。
(四)基金项目:由项目资助产出的论文请标明基金项目的规范化全称及批准编号。
(五)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和主要研究方向。
(六)正文:篇幅规模一般应控制在4500-6000字为宜,个别优秀文稿可以适当放宽。稿件应当观点鲜明、持之有据、论证扼要、表达简明。
(七)附注或参考文献:应在正文中采取角注方式对于附注内容或引用的参考文献进行编码,并在正文之后顺序编排附注内容或规范著录的参考文献。编制参考文献条目一般应控制在5-10条为宜。
(八)通讯方式:请在稿件末页注明作者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和通讯地址。
二、投稿要求
(一)所有投稿文责自负,应确保为本人原创文稿,无学术不端行为。请作者登录本刊官网http://sxxqsfxy.ijournal.cn/ch/index.aspx,在“作者登录”模块办理作者注册手续后按照官网投稿提示流程完成投稿。
(二)严禁一稿多投。自投稿之日起的30天之后,如果未收到本刊复审同意录用或修改后录用通知(含官网审稿意见或所发电子邮件),可以自行另行处理。
(三)本刊官网在作者投稿过程中,提供针对文稿的自动化复制比检测。如本刊工作人员查收文稿时发现复制比超过20%,原则上将予以退稿。
(四)作者自投稿之后60天之内,应及时登录本刊官网及本人在官网注册的常用电子邮箱,注意查看和及时办理《著作权转让声明》等相关业务手续。
三、稿酬及相关待遇
来稿一经采用,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稿酬,并邮发赠送每位作者样刊1份。
四、通讯联系
地址:西安市兴善寺东街69号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雁塔校区
邮编:710061
电话:029-85370038 85370060 8537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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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