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规范论文撰写及编审、出版过程,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提高作者、审稿专家及编辑的职业伦理素养,提升期刊出版水平,《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结合自身办刊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出版伦理声明。
一、作者对自己的投稿负有终身责任。应遵守《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严禁抄袭、剽窃、伪造数据、不当署名、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拆分发表等现象,杜绝任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问题。投稿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和机构商业秘密,涉密的论文必须事先经过脱密处理。对非涉密研究项目获得的经费支持及来源予以标明。稿件内容表述科学准确,凡参考他人的文献或受到他人思想、观点的启发或影响,都应准确、完整注明出处。所有的作者都应该在工作中有所贡献,作者署名及排序无争议。作者和单位署名在投稿之后,一般不得擅自在修改稿中更改,如确需变更时,需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向编辑部提交书面变更申请,陈述理由,并由所有署名作者签字认可。
二、同行评议专家应秉持公平、公正、保密、及时的原则,对稿件做出负责任的评审意见,不得对外泄露作者的研究内容。按时认真负责审阅论文,原则上应在接到审稿通知后7日内反馈给编辑部,不多拖延和耽误。填写详细的审稿意见,特别是对论文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自觉杜绝盗用论文内容、谋取不正当利益和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三、编辑自觉坚持和严格执行同行评议与三审三校等制度,确保学术评价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应遵循中国科学技术期刊编辑学会《关于促进学术出版科研诚信及伦理规范的声明》和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负责对所有来稿进行重复率(相似度)检测,拒绝复制比超过15%的稿件,初步评判稿件是否存在学术不端、学术不当和学术失范等,根据论文的重要性、原创性、科学性、真实性初步做出接受或退稿的决定,并及时催回复审和退修稿件。结合和参考外审专家的意见,及时、合理、公正地对论文作出退修、录用或退稿的判断,须尽可能给作者提供详尽的修改意见或退稿理由。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论文发表前不向稿件处理无关人员泄露论文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具体处理正在评审或编辑状态的存在学术不端情形稿件,撤除已经发表的存在严重学术不端情形稿件。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
2020年4月